学校始终坚持依托上海现代产业,主动服务地区经济的办学宗旨,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构建了以产学研战略联盟为平台,学科链、专业链对接产业链的办学模式,成为培养具有“勤奋、求是、创新、奉献”精神的优秀工程师的摇篮;率先推进了产学合作教育模式,造就了“产学合作、工学交替”的真实育人环境,形成了科学的常态化育人机制,培育了有较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具有国际视野、创新意识和奉献精神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近年来,学校以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为契机,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调整完善人才引进政策,不断提高人才服务水平,吸引了包括中国工程院院士4名(含双聘)、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6名、国家万人领军人才1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2名、教育部新世纪人才1名、上海市及其他省部级人才称号70余名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来我校任教。
为进一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34名。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应聘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资格、技能等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专任教师:应具有全日制博士学历学位或岗位所要求的高级技术职务,有一定的教学实践经验或相关行业工作经历。
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二、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人员可直接联系相关学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专任教师岗位招聘计划》。
(二)资格审查
学校将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审查,按照一定比例,择优挑选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或考核环节。
(三)考试或考核
应聘专任教师岗位的人员由学院(或部门)组织考核,其中高层次人才一事一议。
(四)考察及体检
学校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工作表现、诚信记录等,考察通过者自行到三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五)聘用及公示
根据前述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将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进行编制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待遇
应聘者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详见附件:《上海工程技术大学人才引进实施细则(试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1-67791252
联系地址:上海市松江区龙腾路333号行政楼303室
邮箱:jsk@sues.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