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05-04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一、学科领军人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长江学者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青”等获得者、其他具有上述人员相当学术水平的学者,工作和生活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二、湖北省“百人计划”人选

(一)招聘学科(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药学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具体招聘条件见湖北省委组织部当年下达的《关于申报湖北省“百人计划”创新人才项目的通知》。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和学校“百人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享受购房补贴5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过渡住房一套,使用期限不超过二年;聘用人员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科研启动费203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正式调入人员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三、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人选

(一)招聘学科(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药学、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等学科

(二)招聘条件
  “楚天学者计划”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特聘教授(含“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和“楚天学子”。具体招聘条件见《湖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楚天学者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楚天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0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享受引进人才安家费20--3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130平方米过渡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期间具有使用权;聘用人员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科研启动费102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正式调入人员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2.“楚天学者计划”主讲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主讲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楚天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万元。

2)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4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4、“楚天学者计划”楚天学子:

1)聘期内享受湖北省“楚天学者计划”专项资金支付的“楚天学子”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5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教职工的工资福利;享受安家费10--2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130平方米过渡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期间具有使用权。

3)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310万元,自然科学类52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四、学校“东楚学者计划”人选

(一)招聘学科(专业)

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艺术学理论、药学、电气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数学、护理学、工商管理、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设计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等。

(二)招聘条件

具体的招聘条件见《湖北理工学院“东楚学者”特聘教授岗位设置及聘任管理办法(试行)》。

(三)工作和生活待遇

1.“东楚学者计划”特聘教授:

1)聘期内享受学校专项资金提供的特聘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

2)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职工的工资福利,享受安家费10-2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安排130平方米过渡住房一套,在校工作期间具有使用权。聘用人员安排专家公寓,每年享受2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3)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310万元,自然科学类520万元,根据学科建设规划提供必要平台建设经费。

4)正式调入人员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2.“东楚学者计划”讲座教授:

1)聘期内享受学校专项资金提供的讲座教授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3万元。

2)每年享受1万元以内来校工作的往返交通费(据实报销)。

五、教授、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和优秀博士
  1. 正式调入人员享受校内职工的工资福利;享受安家费5-20万元,根据八年合同期,每年按12个月逐月发放。

2. 视情况提供科研启动费,社会科学类2-10万元,自然科学类3-15万元。

3.学校提供130平方米左右住房一套,在校实际工作期间具有使用权。

4.享受每月1200元的博士或教授津贴;晋升教授职称并被聘用后,给予2万元的奖励费。

5.解决事业编制。

6.正式调入人员视情况安排配偶工作。

六、有关说明

1. “湖北省百人计划”、“楚天学者计划”各类岗位需通过湖北省评审。

2. 超过引进协议规定任务的教学科研成果,其超过部分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奖励。 

3. 上述费用,均为税前金额,如涉及国家税收相关规定,按国家规定执行。

 

湖北理工学院2015年教师引进计划

序号

院 部

所需专业

学历、职称

要求

毕业学校

类型

岗位

1

机电学院

车辆工程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交通运输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机械工程、控制工程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机械电子工程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2

电气学院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通信工程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3

环境学院

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市政工程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药理分析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药剂学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4

化工学院

化工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生物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5

计算机学院

计算机应用(嵌入式方向)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网络与信息安全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6

土建学院

工程管理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结构工程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7

艺术学院

视觉传达设计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动画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产品设计、工业设计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环境设计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8

师范学院

教育学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9

数理学院

基础数学或应用数学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光电子或光信息处理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翻译学/跨文化交际学/外国语言学与应用语言学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10

体育部

体育运动训练学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11

材料学院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博士或教授

海外优先

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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