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供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阅读。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昆山”( http://www.ks.gov.cn/)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人社局”子栏目查阅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本单位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昆山”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主要采取网上公开。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主要为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规划计划、业务工作等内容。
(三)公开时限。本单位最迟在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对外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单位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单位申请获取。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受理机构: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联系电话:57314810,传真号码:57310638,通信地址:前进中路305号,邮政编码:215300,电子邮箱地址:ks_ldj@ks.gov.cn。
(二)提出申请。向本单位提出申请的,填写《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表格已在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提供下载服务。
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或电子信箱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进行咨询。
(三)申请处理。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请申请人或申请单位联系人主动提供移动电话号码和固定电话号码。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处理申请,申请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申请人请根据不同的请求分别提出单件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