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07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政策依据:昆政规(201213 《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大专以上及技术技能人才落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拟引进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身体健康;

(二)未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

(三)已在我市办理居住证、就业登记手续和缴纳社保;

(四)本人及配偶均未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及其活动;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用人单位申请引进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由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予以办理。


(一)经市人才办认定并在任期内的昆山市级以上各类高层次人才,年龄不超过其对应的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

(二)具有经全国统考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江苏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认定有效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

(三)获得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以下的;

(四)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年龄分别在55周岁、50周岁、45周岁以下的;

(五)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学历的留学人员来昆就(创)业,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

  注:上述引进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三个月以上(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

(七)引进下列人员,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二年以上(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24个月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1)具有大专学历的人员;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人员;

(3)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一)至(七)项人员,除本人可以直接引进外,允许其配偶(在昆工作,社保需用工单位向昆山市社保中心自交费之日起至申请日连续正常缴纳3个月以上)及未成年子女随迁。

 


申报材料:

1.《调动人员情况表》一式二张,调入所在单位意见由调动人员的工作单位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在一张A4或16K纸上正反页打印)
2.《学历证书》、《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 调动人员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原件和复印件。
5. 已婚或离异人员提供结婚证或离异证的原件和复印件,除以上材料另需昆山市户口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调入地村(社区)、街道、镇计生办逐级盖章,表格见相关附件下载】。
 ※允许配偶(在昆合法就业并缴纳社保)及未成年子女随迁,还需要补充以下材料:
  ①配偶需要随迁的提供本说明中申报材料所列的各项资料。
如果配偶一方暂不办理调动的,则需提供个人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暂不调入昆山书面声明(内容注明工作单位,无业等情况,本人签名)。  

 ②未成年子女提供《出生证明》及子女《户口本》或者《户籍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合法生育二胎的,另附二胎准生证。
6. 符合受理条件的还需要提供已参加保险记录, 可登录昆山市社会保险服务网www.kssbzx.net.cn打印社保缴费明细,或凭个人身份证至社保中心五楼综合科办理,二种证明方式同等有效(不得重复参保) 。 
7. 在昆山有自购房产的提供本市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产权共有权证原件和复印件。

8. 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非全日制学历的需要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学历验证报告并提交到窗口备案。

办理程序   

1、   拟引进人才可登录昆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hrss.gov.cn-->互动服务-->人事人才-->网上申报进行预审。或登录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网站www.ksrlzy.gov.cn-->办事指南-->网上申报进行网上预申报;


 

2、 通过预申报的人员,可向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正式申报引进材料;

 

3、  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审核同意后,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kshrss.gov.cn-->互动服务-->人事人才-->户口准入名单查询和昆山人力资源市场管委会网站www.ksrlzy.gov.cn-->办事指南-->户口准入名单查询中公布名单;


 

4、 拟引进人才至人力资源市场2号窗口领取调档函,引进人员需持调档函至调出地人事部门办理档案调出手续;(需要将外地社保转入昆山的请将调档函复印后留存备用);

 

5、 到档后经审档合格,引进人员至人力资源市场档案中心(6306室)出具到档证明,至2号窗口领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填写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办理申报户口通知。再到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户口转入手续。(到档查询:55137311)。

 

6、 引进人员持昆山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安局窗口开具的户口准迁证,再到调出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7、 引进人员持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第三联、引进人员与调入单位签定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全日制劳动合同》到人力资源市场2号窗口办理户口关系接转和档案代管手续;

 

8、 引进人员户口可迁入人力资源市场集体户册,交验户口迁移证和准迁证后,出具落户通知去吴淞江派出所落户;

 

9、 调动审批时限为10个工作日,对于情况特殊的,适当延长审批时限但最长不超过30个工作日。





调 入 人 员 至 行 政 服 务 中 心 办 理 户 口 准 迁 证 的 说 明
持调动窗口开具的『申报户口的通知』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至昆山行政服务中心(前进中路219号)三楼公安局窗口办理户口准迁证。材料:①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按职称办理的提供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④户口落到所购房产的还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房屋产权为夫妻另一方的同时提供结婚证,如房屋产权为父母的提供父母子女关系证明⑤有随迁家属子女的需提供家庭人员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原件,同时还需提供随迁人员的户口本或户籍证明、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户口准迁证至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自购房产的,到房产地的派出所落实户口以后,提供昆山户口本与《人事关系、档案代管协议书》至本窗口办理人事代理;需落人才市场集体户口的,提供①《人事关系、档案代管协议书》、②《个人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③准迁证、④户口迁移证。


 

 

电话:0512-55137206    联系人:马先生 倪小姐    

      0512-55137205    联系人:罗小姐


 

受理窗口: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2号窗口

                        

人才引进办理流程 


  

                         人才引进人员计划生育审核注意事项

迁入人员需提供:①《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由原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生育一个孩子的由镇级计生部门盖章;依法生育两个孩子的由县级计生部门盖章。)②《昆山市户口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③身份证、结婚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④自购住房者需提供房产证


各区镇人口计生部门户口迁入地址及联系电话:


各区镇人口计生部门

地         址

电  话

开发区人口计生办

开发区白墅路1006号

57704002

高新区社会事业局综治中心计生窗口  

北门路757号

57561701

花桥镇人口计生办

花溪路493号

57691291

张浦镇人口计生办

茶风街2号张浦医院里面

57456016

周市镇人口计生办

新浦路360号

55000917

陆家镇人口计生办

童泾路158号中国银行旁

57678629

巴城镇人口计生办

苇城路 巴城镇医院内

50125113

千灯镇人口计生办

秦峰南路1000号华新公司对面

57462136

淀山湖镇人口计生办

淀兴路810号淀山湖医院3楼

57482438

周庄镇人口计生办

锦周公路全旺路段

57215776

锦溪镇人口计生办

长寿路锦溪医院西侧

57232399




相关附件下载:

《调动人员情况表》 一式两份 (在一张A416K纸上正反页打印 )

《承诺书》 一式一份 必须由本人签名 

《昆山拟调人员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 一式一份

《昆山市户口迁入人员家庭计划生育情况登记表》 一式三份

 吴淞江派出所地址

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书.doc 一式两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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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材料为户口需要挂靠在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的下载填写

个人集体户口挂靠申请表.doc 一式两份

个人集体户口挂靠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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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范例: